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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会泽县城管局将历史文化名城风貌提升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深度融合,在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机构及制度的同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改造提升历史文化名城整体风貌,修复修缮核心区古建筑、传统民居、民宅,并活化利用为红色文化展览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高端民宿。大批专家学者、各民族游客慕名前来,让历史文化名城充满民族团结进步气息,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助推全县文化旅游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2007年成立会泽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2019年成立会泽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局,与会泽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同时,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和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从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上给予保障,全面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2000年,出台《会泽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开发规划实施细则》,探索历史文化名称保护工作;2019年,《曲靖市会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为会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经组织专家全面普查,确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项8处(江西会馆、云南会馆、湖广会馆、楚黔会馆、江南会馆、福建会馆、陕西会馆、四川会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个,市级文保单位12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9个,登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208处,挂牌保护历史建筑及重点民居108处,古树名木挂牌保护340棵。确定全县馆藏文物8231件,涵盖古生物化石、石器、青铜器文物等共13大类8231件,三级以上珍贵文物64件(其中一级文物1件、二级文物5件、三级文物58件)。
按照修旧如旧、原貌修复的原则,累计投资3.36余亿元修复修缮江西会馆、云南会馆、唐继尧故居等文物保护单位,铺砌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的27条老街青石路面,安装仿古路灯,实现“三线两管”入地,拆除与古城元素不协调广告牌7000余平米,拆除不协调建(构)筑物2000余平米,新建和改扩建公厕42座,修复居民住宅92户3000余平方米,有效保护了历史文化街区的完整格局。
如今的会泽古城,各族群众交融互鉴,步行街面貌焕然一新,修复修缮后的江西会馆、云南会馆、唐继尧故居,活化利用后的红色文化展览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等古建筑、古民居,年接待游客10余万人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大幅提升。
会泽县城管局:李国永
编辑:段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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