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拟调整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823元/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995元/月。公办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全日制收费标准上上浮30%。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30日。
广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表。
(资料图)
《征求意见稿》指出,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其中,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应当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按普惠性、非营利性及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分别确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全日制幼儿园幼儿每天正常在园保教时间为8:00至16:30。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继续对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的,保育教育费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50%。
在托管费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全日制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周一至周五闭园后的16:30至19:00期间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托管费10元/人·天,其中16:30至17:00免收托管费。
各类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其中“新生”指每年秋季入学就读的学生以及外校转来插班生;其余学生为“老生”,按其注册入园当年园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保育教育费按月收取,幼儿园不得在幼儿注册前或跨月预收保育教育费。在学期、假期交叉月份中,按平时保育教育费和假期保育教育费分别结算。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除通知规定的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严禁收取“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接送卡费”“育儿报刊费”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
此前,广州举办广州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公布两个收费方案:方案一是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823元/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标准为995元/月;方案二是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705元/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标准为1058元/月。18名代表参与了此次听证,其中15人赞成方案一,3人赞成方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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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记者 陈理
【作者】 陈理
广州教育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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